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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12 02:13:50
执行
通常方法根据《民事***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fa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方法:
1.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文书zhi定的财物:
人民fa院的***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fa院执行的其他***文书zhi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zhi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fa院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fa院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法》第103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fa院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三)无法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本款第二项规定的财产情况的,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可能隐匿、转移财产所在地进行必要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文书zhi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fa院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fa院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ju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
《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
第十三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库记载的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的名称、住所地、***机构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zheng件号码和住址; (二)生效***文书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li案时间、执行fa院; (三)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 (四)人民fa院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布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错误的,可以向执行fa院申请更正。执行fa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在三日内予以更正。 第十五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人民fa院已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继续有效。 第十六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人民fa院应当依法办理续行查封、扣押、***手续。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符合法定情形的,人民fa院应予支持。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后,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人民fa院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人民fa院可以依法予以罚款、ju留;构成fan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fa院应当在三日内将案件信息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库中屏蔽: (一)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完毕的; (二)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三)依法应予屏蔽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疑难案件的解答
1
、确权之诉和案外人异议的关系
答:依据《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行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执行fa院已经采取执行措施的财产,案外人不能另行通过确权之诉解决,只能先提出案外人异议,不服案外人异议裁决后再向执行fa院提起异议之诉。确权之诉不能代替异议之诉。案外人在异议之诉中可以同时提起确权之诉,与异议之诉合并审理。执行fa院采取执行措施前,zhai务人与案外人对该财产另案进行确权之诉的,如zhai权人没有参加***,且zhai权人提供了案外人与zhai务人恶意***进行******规避执行的初步证据的,在对财产保全之后,该确权***应当中止审理,案外人应当依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提出异议,已中止的确权之诉可以并入案外人异议之诉处理。其二是按照房屋所在地的租金标准,同意扣除5-8年的房租,用于被执行人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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