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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2 16:44:02
律师如何成功代理执行案件?
律师在代理执行案件中需要做的工作:主动、灵活地运用“执行和解制度”,力求挽回申请人的经济损失。在执行过程中,专业解决”执行难“问题,在取得申请人的同意后,可以从数量及支付方式方面灵活地和被申请人进行和解,其中也包括向执行机关表明此意向,争取从时间和款项数量上为申请人赢得更大的合法利益。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主要律师均毕业于有名法学院校,从业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法律功底以及办案经验,能够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强制执行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如何确定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受当事人授权的约束,专业案件代理,委托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的授权范围内代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代为诉讼行为。委托代理人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所为的执行行为,疑难执行案件,视为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委托人授予代理人的权限的范围的不同,可以把委托代理分为一般委托代理人和特别委托代理。一般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只能代理被代理人为一般的诉讼行为,而不能够处分实体权利。特别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不仅可以为被代理人代为一般诉讼行为,并可以根据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代为变更或者放弃请求、进行执行和解等有关处分实体权益的行为。此外,人民法1院1997年1月23日《关于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问题的批复》中确定: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授权委托书中没有写明代理人在执行程序中有代理权及具体的代理事项,则代理人在执行程序中没有代理权,不能代理当事人直接领取或者处分标的物。《人民法1院关于人民法1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2条第2款规定:“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委托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因此,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无权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张家港执行,进行执行和解,代收执行款项。
执行
通常方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fa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方法:
1.强制加倍支付
迟延履行期间的zhai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zhai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zhai务利息,要在原有zhai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按银行同期dai款较高利率计付,从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zhi定交付日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直至其履行义务之日止。另一种情况是指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zhi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因为拖延履行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可以由人民fa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行决定。
人民fa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0条发出的执行通知,除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交纳迟延履行期间的zhai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在这两种措施中,既有给申请执行人补偿损失的部分,也有对被申请执行人制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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