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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解决”执行难“问题给您好的建议,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0-10-01 10:19:40        

执行

通常方法根据《民事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fa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方法:

1.查询、、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的,应在到期前向***、***合作社等办理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

划拨是指人民fa院通过***或者***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的存款,按人民fa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

划拨存款可以在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而直接划拨。人民fa院采取查询、、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营业所、储蓄所及***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


强制执行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如何确定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受当事人***的约束,委托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的***范围内代理当事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代为行为。委托代理人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所为的执行行为,视为当事人的行为,对当事人发生***效力。

根据委托人授予代理人的权限的范围的不同,可以把委托代理分为一般委托代理人和特别委托代理。一般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只能代理被代理人为一般的行为,而不能够处分实体权利。特别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不仅可以为被代理人代为一般行为,并可以根据被代理人的特别***,代为变更或者放弃请求、进行执行和解等有关处分实体权益的行为。此外,人1院1997年1月23日《关于民事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问题的批复》中确定:如果当事人在***委托书中没有写明代理人在执行程序中有代理权及具体的代理事项,则代理人在执行程序中没有代理权,不能代理当事人直接领取或者处分标的物。《人1院关于人1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2条第2款规定:“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委托代理人的特别***。根据委托人授予代理人的权限的范围的不同,可以把委托代理分为一般委托代理人和特别委托代理。”因此,***委托书仅写“***代理”而无具体***的,委托代理人无权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进行执行和解,代收执行款项。




律师如何成功代理执行案件?


律师在代理执行案件中需要做的工作:“定期、多次、面对面”地与办案法官进行沟通。执行案件之复杂、数量之多,已是、zhi法过程中的普遍性的问题。各级fa院的执行法官每天的工作任务也很艰巨,不仅要受理案件,同时还要出外调查、了解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去***、工商部门查询相关信息,因此作为申请人的代理人,应该认真负责地对该案件进行跟踪,时刻保持和办案法官的联系,尽量是能够和相关人员直接见面接触,而不是简单的电话沟通。律师在代理执行案件中需要做的工作:主动、灵活地运用“执行和解制度”,力求挽回申请人的经济损失。本人曾代理的执行案件,多的曾去fa院二十次有余,后申请人的执行财产全部给付。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主要律师均毕业于有名法学院校,从业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功底以及办案经验,能够为您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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